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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PG电子下载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指南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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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PG电子下载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指南

  南京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如何申领?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办理材料有哪些?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南京本地宝下面为您提供南京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指南。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参加我市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产分娩后可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

  单次生育一个孩子的、计生手术除满3个月不满7个月期妊娠流产外的,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一般无需申报,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计生津贴隔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于生产5个月之后发放。

  其他情况需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零星报销,材料:①《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②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1、生育一孩、二孩、三孩(非多胞胎的),计生手术除中期妊娠流产外,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

  结算时间如下:计生津贴在计生手术后的次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于产假结束后次月发放,一般为产后第6个月发放。(产后第6个月发放。)

  2、其他人员的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按规定进行零星报销(领取失业金期间分娩的人员可领取一次性营养补助):南京生育保险零星报销指南

  参保人员生产方式为剖宫产、助娩产的,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3、生育一孩、二孩、三孩(非多胞胎的),如果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分娩的,生育津贴发放至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对公账户,一次性营养费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账户,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即可领取。

  4、参保人员产生的符合生育零星报销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自发票开具2年内可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南京生育保险全攻略,生育费用报销规定、生育津贴待遇标准及申领办法、营养费标准及到账时间。

  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的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将银行卡号等信息提供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在职工提供完整准确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调整生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至参保人生产或实施计生手术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对公账户。南京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详见正文。

  自2025年11月1日起,按规定参加江苏省生育保险、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的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其生育津贴可由医保经办机构一次性直接发放到个人。

  只要在江苏省内交职工医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满10个月生育保险费的(生娃那个月也得交),生完娃医保还在正常缴费,就能领!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于2014年6月20日经省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南京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产分娩后可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南京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如何申领?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办理材料有哪些?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来看指南。

  生育津贴是一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这种津贴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

  一次性营养补助是一个定额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一般每年6月公布,7月调整。

  【导语】:南京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如何申领?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办理材料有哪些?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南京本地宝下面为您提供南京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指南。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参加我市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产分娩后可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

  单次生育一个孩子的、计生手术除满3个月不满7个月期妊娠流产外的,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一般无需申报,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计生津贴隔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于生产5个月之后发放。

  其他情况需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零星报销,材料:①《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②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1、生育一孩、二孩、三孩(非多胞胎的),计生手术除中期妊娠流产外,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

  结算时间如下:计生津贴在计生手术后的次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于产假结束后次月发放,一般为产后第6个月发放。(产后第6个月发放。)

  2、其他人员的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按规定进行零星报销(领取失业金期间分娩的人员可领取一次性营养补助):南京生育保险零星报销指南

  参保人员生产方式为剖宫产、助娩产的,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3、生育一孩、二孩、三孩(非多胞胎的),如果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分娩的,生育津贴发放至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对公账户,一次性营养费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账户,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即可领取。

  4、参保人员产生的符合生育零星报销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自发票开具2年内可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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